人社厅发〔2015〕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:
根据2014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、招标师资格考试和2014年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,经商环境保护部、发展改革委和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,现将各专业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合格标准
(一)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《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》、《核安全综合知识》、《核安全专业实务》科目合格标准为84分(试卷满分均为140分),《核安全案例分析》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(试卷满分为100分)。
(二)招标师资格考试《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》、《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》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(试卷满分均为120分),《招标采购专业实务》、《招标采购案例分析》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(试卷满分均为100分)。
(三)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各语种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(试卷满分为100分)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请环境保护部有关部门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提供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数据,并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,核发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。
(二)请各地按招标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,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,确认无误后,按要求填写《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),并于2015年1月3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,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证书的依据。
(三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送翻译专业资格考试人员成绩,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。
三、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,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。
附件:2014年度招标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
2015年1月19日